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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担任“安全员”



  近日,市政府已发文决定将行政村的“大学生村官”作为农村公共安全员,纳入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全市近400名“大学生村官”将承担起村级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环保安全等工作,着重做好公共安全巡查检查、公共安全宣传、公共安全风险隐患信息上报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等工作,起到检查员、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的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市各地个私经济形成了鲜明的块状产业特色,如丝织、领带、茶叶、机电、农产品等个私集聚区,家庭作坊式小企业大量涌现,对促进农村经济繁荣、提升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农村个私经济的日益繁荣活跃,一些不容忽视的安全风险隐患也随之产生,农村生产安全事故呈多发态势,为此,我市将建立起以“大学生村官”为骨干的农村公共安全员队伍。

  据统计,我市现有个私企业10000余家,广泛分布于全市各行政村(社区)的角角落落。这些个私企业大多采用家庭作坊式生产,从业人员多数是共同生活的亲属或雇佣本地、外地农民工,主要是做技术上的含金量低的外加工业务,从安全生产现状看,隐患不少。一些个私企业存在着生产作业场所比较简陋、生产技术装备比较落后、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投入等问题,如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施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

  而从农村安全生产事故看,数字也是触目惊心的。如去年,我市某村的个体丝织厂发生了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一女工所戴的围巾被缠入剑杆织机剪刀箱传动轴,导致窒息死亡,这起事故主要由于机械设备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以及职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引起。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710起,死亡93人,除4个乡镇外,其他乡镇(街道)都发生了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有8个乡镇(街道)死亡人数突破了控制指标。另外,去年全市共发生农村火灾事故22起。农村安全生产事故多发,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我市慢慢地增加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已经建立了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领带园区23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经省安监局培训考核,有56名乡镇安监员取得了安全监管执法证,基层安全监管力量逐步加强。但是,面对点多、量大、面广的农村安全监管工作,监管力量还是显得薄弱。另一方面,我市各地虽然大多组建了以村(社区)干部为主的安全协管员队伍,但由于农村安全协管员文化素质相对偏低、安全监管知识比较缺乏、工作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等问题,农村公共安全监管“缺位”的现象普遍存在。

  组建一支以“大学生村官”为骨干的农村公共安全员队伍,延伸部门工作职能,实现“多员合一、一员多用”,构建由市、乡(镇)、村三级联防、共促安全的农村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是逐步提升农村公共安全事务管理上的水准的重要途径。

  首先是有利于整合资源、节约行政成本。“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形容的是基层地位作用的重要,也是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的反映。目前,安监、卫生、药监、工商、质监、公安交警、消防等多个部门的管理工作大都由村干部兼任。由于要求各异,多头管理,加上缺乏专业化和系统化培训及管理,导致行政管理效能低下,有些“员”形同虚设,有些“员”任务较重,各“员”之间差异较大。因此,把消费维权、质量安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环境保护等员统一整合为农村公共安全员,组建一支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这是对农村公共安全事务管理的一次有益探索,对于实现农村公共安全网络共建共享,提高监管效果,节约行政成本都大有好处。

  其次是有利于“大学生村官”融入基层。我市共有460多个行政村,已配备大学生村官近400名,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村干部管理相关事务。从“大学生村官”中发展农村公共安全员,具有年纪轻、文化素质高、有利于管理等优势。同时,将大学生村官纳入公共安全员队伍,履行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职责,有利于促进大学生深入农村、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提高农村综合工作上的能力,并且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平安发展具备极其重大作用。

  再次是有利于提高农村公共安全事务管理上的水准。一直以来,农村公共安全一直是行政执法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和难点,监管方法绝大多数都是运动式、举报式、意想式的,甚至是救火式的。尽管所有的领域、所有的环节都有相应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能,但假冒伪劣商品仍屡打不绝,公共安全事故屡有发生,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屡受侵害,导致不断,损害政府形象,阻碍新农村建设,影响和谐社会构建。较为重要的原因是尚未建立起一支高效、得力的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没有真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市、乡镇、村的三级监管网络。建立一支专业性反应灵敏、处置高效的农村公共安全员队伍,能强化农村的公共安全基础管理,不仅能在平时起到收集信息、宣传群众的作用,在今后遇到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时,也能保证政府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快速出击,有效处置。同时,公共安全员不仅是监管部门的参谋和助手,也是群众利益的代言人,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农村公共安全建设领导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各乡镇(街道)成立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乡镇长为站长的农村公共安全建设工作站,负责公共安全员的日常管理。将“大学生村官”纳入农村(社区)公共安全员队伍,实行聘任制,其身份不变,行政管理方式不变,业务上受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安监站指导,由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协调工作。

  按照一名人员、一间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帐“五统一”的要求,规范公共安全员运行机制。并结合农村实际,将农村公共安全员定位为安全生产员、消费维权员、交通消防安全员、食品卫生员、质监安全员、环保安全员等员,对应安监、工商、交警、消防、卫生、质监、药监、环保等职能部门。按照定位协助管理的原则,将农村公共安全员的主要职责确定为宣传入户职责、巡查搜集职责、提醒监督职责、信息报告职责、协助执法职责等方面。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公共安全动态,并做好各类公共安全信息的收储、整理、归档及上报工作。

  为保障农村公共安全员发挥有效作用,针对其专业相关知识缺乏、农村情况不够熟悉等弱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在干中学的原则,多途径加强培训。实行导师帮带制,确定一些从事农村上班时间较长、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工作成绩明显的乡镇干部担任导师,对这些大学生进行“一对一”的帮扶,传授农村工作方法;实行网络学习制,在法律和法规的培训上,针对其文化程度高、电脑运用熟练的特点,采取各部门分线给出主要的法律和法规学习目录,发放各职能部门的网站域名,要求其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自学;实行定期培训制,除上岗前培训以外,由相关职能部门的干部对农村公共安全员进行集中授课,每年不少于2次,进行专业辅导;实施绩效考核,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考核细则,出台农村公共安全员的考核办法,每年对公共安全员实施统一考核,按照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乡镇考核与部门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由农村公共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确定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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